严管“四支队伍” 助推脱贫攻坚 |
[ 信息发布:张建平 王雯 | 发布时间:2017-08-03 | 浏览:次 ] |
今年以来,太白县着力建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四支队伍,促使太白县脱贫工作顺利、持续、高效推进。
严管第一书记。制定“第一书记”考核细则,统一下发第一书记考勤册,落实第一书记驻村一月一评议、工作日志三级调阅制度,严格实行每天一签到、每周一核实、每月一汇总”“三个一”考勤工作举措,倒逼责任落实。
严管驻村工作队。对驻村工作队成员实行销假制度、学习制度、例会制度,要求驻村干部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每周集体学习一次。队长离岗3天以上的,必须报县扶贫办审核批准并向县委基层办报备。县委督导小组不定时对驻村工作队成员驻村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定期通报,严肃问责。
严管包村干部。,深化“三包六到户”工作法,全面推行干部包村、包片、村级事务日志制度,县级联点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联系点,调研督导包村干部履职情况,同时将包村干部作用发挥情况列入群众测评对象,同村干部同测评、同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清单。
严管村“两委”班子。制定下发村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将村干部工资总额的80%与脱贫攻坚绩效挂钩,按季评定等次、奖优罚劣,对季度考核连续3次以上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优先推荐提拔并予以表彰奖励,对连续3次以上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由镇党委予以免职,对村委会、监委会班子成员建议召开村民大会予以罢免,有效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