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

首页 >> 干部工作 >> 干部管理 >> 正文

太白干部任用把严两个“公示”关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01-12 | 浏览:次 ]

太白县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严格执行干部任前财产申报公示和任职信息公示两项制度,把落实“任前两个公示”作为把好干部任前监督关口的重要抓手,为选准用好干部站好“第一岗”。

创新实施任前财产申报公示。制定出台《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要求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前填写《财产申报登记表》,主要包括自己的收入、房产、投资、车辆及配偶、子女等情况共5类8项,在原工作单位张贴公示不得少于三天,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干部监督,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

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公示。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任用中的基础作用,详细查实核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确保公示的信息真实准确,把干部任前公示不仅看做对干部任职的监督,更是对组织工作的检验,保证公示时间和范围,真正达到真实准确,便于监督的目的。

干部任前两项公示制度的落实,把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从单位扩大到了社会,使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有效结合,形成了监督合力。(周金辉)

[上一篇]陕西太白优化干部研判机制

[下一篇] 太白:以民意考量干部



干部工作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