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建

首页 >> 基层党建 >> 农村党建 >> 正文

咀头镇:缅怀英雄事迹 倡导文明风尚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7-04-01 | 浏览:次 ]

4月1日,清明节将至,咀头镇组织镇机关、站所干部和红星村党员群众80余人,在咀头镇红星村李宏烈士陵园举行清明节公祭仪式,缅怀先烈,大力弘扬民族传统,现场学习英雄事迹,深入挖掘和弘扬新形势下革命烈士精神内涵,用先进事迹凝聚民心,用文明行为倡导新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弘扬烈士精神、传播正能量的浓厚氛围。公祭仪式上,咀头镇党员干部代表和咀头镇小微企业党支部企业代表、红星村代表向李宏烈士敬献了花篮,全体参加公祭人员瞻仰了纪念碑、打扫了陵园,由咀头镇党委副书记曹军旗主持,咀头镇人大主席马鸿天宣读了祭文。

公祭仪式结束后,咀头镇小微企业联合党支部下属企业太白夏都休闲山庄有限责任公司还捐资3000元,分别慰问了宫红英和李家升等6户烈属和在乡老复退军人。

李宏(男)烈士系太白县咀头镇红星村人,出生于1936年,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任牛家沟门大队党支部书记。1968年4月13日晚,生产队饲养室突然起火,李宏组织群众先后两次从烈火中救出20头耕牛,当他发现从外地买来的一头良种公牛还未救出时,又奋不顾身第三次冲入火海救出种公牛,而李宏却不幸被烈火吞噬生命。他为抢救集体财产光荣地献出年轻生命,时年32岁。1976年12月,陕西省革命委员会追认李宏同志为烈士。

作为绵延两千五百多年的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是人们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咀头镇党委、政府提倡以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祀和家庭追思会等创新形式缅怀先人,倡导开展公祭先烈、公祭先贤等追思活动,弘扬时代新风。要求全镇上下通过净化城乡环境,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咀头镇党委、政府号召全镇党员干部,传承先烈遗志、发扬英雄传统,把先烈们留下的珍贵精神财富代代相传,使烈士们的不朽精神在各行各业开花结果。倡导广大党员干部继承遗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云尖慢城、仙居咀头”而努力奋斗。

[上一篇]咀头镇清明公祭:缅怀英雄事迹 倡导文明风尚

[下一篇] 咀头镇实现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开门红”



基层党建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