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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出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十条举措”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21-04-08 | 浏览:次 ]

今年以来,太白县将党建作为引领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制定出台“十条举措”,以夯责任、强堡垒、育头雁、聚人才、重激励、强保障为抓手,将党建工作成果转化为助推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为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强基固本”压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把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纳入县镇村“三级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好县级党委的“一线指挥部”、乡镇党委的“龙头”和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淬火工程”培优头雁队伍。扎实实施新一届村“两委”干部“淬火工程”,持续开展全员轮训;探索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建立与选拔培养、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等相配套的“1+N”制度,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考核、动态调整和县级备案管理,全面推进村干部岗位专职化、管理规范化、保障制度化、成长持续化。

“示范创建”带动全域提升。全面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三年攻坚行动,围绕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和“五个振兴”工作任务,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持续深化逐村观摩、整镇推进、整县提升工作,定期召开现场观摩会,争创乡村振兴省级示范县,打造乡村振兴“太白样板”。

“村企结对”共促产业发展。持续实施“村企结对”行动,组织引导县域企业与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选聘优秀企业家担任村集体经济发展“顾问”,通过土地租赁、产品代销、项目协作、资金入股等模式,切实发挥企业在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优势,帮助结对村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第一书记”优化振兴团队。高标准做好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侧重选派优秀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一线淬炼”,促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建强筑牢基层组织、推动落实扶持政策、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整合优化村级资源、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升村级治理水平等方面继续发挥好“尖兵”作用。

“安心行动”激发人才活力。完善人才政策激励机制,认真落实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工作意见,加大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基层一线提拔重用干部人才力度;探索完善“安心基层”干部调配机制,出台《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回调管理办法》,强化对基层干部关心关爱,严格落实待遇保障,优化办公条件,激发基层干部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筑巢引凤”加速能人集聚。健全基层人才“引、育、用、留”政策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家、投资人以资金参股、技术合作等形式来村投资创业;扎实做好“百名专家人才下基层”帮扶活动,加大本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挖掘和培育力度,开展“科技助农大讲堂”,探索“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育模式,实施在职教育和委托培养涉农专业技术人员,汇聚起乡村振兴的人才力量。

“挂钩机制”壮大集体经济。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与村干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报酬待遇挂钩机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纯收入5-10万元、10-50万元、5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从当年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10%、12%、15%的比例用于发放贡献补贴,极大激发村干部壮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社保套餐”解决后顾之忧。建立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长效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及离任补贴,探索制定村干部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补贴办法,对全县在职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进行“按档补贴”,统一组织村常设干部进行健康检查,让广大村干部“干有所为、病有所医、退有所安、老有所养”。

“考核奖惩”激励担当作为。探索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在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考核结果与镇和部门、包抓县级领导的考核结果挂钩,对考核优秀的镇,年终专项奖励3万元;每年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县村级党组织抓党建促集体经济、促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村级党组织,并分别对村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给予5000元和3000元的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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